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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張女士:我去年買了一套學區房,就盼著能讓孩子順利入讀心儀學校??删驮谵k理入學手續時才得知,該房屋學位已被原房主孩子占用。碰到這樣的問題,該如何處理?
福建軍偉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張軍偉:首先,需查看購房合同。若合同中明確約定原房主交付房屋時學位未被占用,或者承諾協助解決學位問題,原房主就構成違約,張女士可依據合同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如支付違約金或賠償因學位問題遭受的損失。
若合同沒有相關約定,依據民法典規定的誠實信用原則,原房主在出售學區房時,應向張女士披露學位被占用的信息。若原房主故意隱瞞,這種行為違背了誠實信用原則,張女士可主張撤銷購房合同,并要求對方返還購房款,賠償相應損失。
此外,提醒張女士收集相關證據,比如購房合同、付款憑證、與原房主溝通學位問題的聊天記錄或通話錄音,以及學校出具的學位被占用證明等。這些證據在后續維權中至關重要。
最后,建議張女士可先嘗試與原房主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向消費者協會或房地產中介協會投訴,借助第三方調解機構解決糾紛。若仍無法解決,就需通過訴訟途徑,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