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近兩百名買房者遭遇購房陷阱:要房房是坑退錢沒有錢)
購房是很多家庭最大的一筆消費,然而在陜西西安,近兩百名購房者在買房多年后,卻遭遇了“要房房是坑,退錢沒有錢”的情況。
來自陜西商洛的趙女士和丈夫,在2014年年底,看中了西安市南三環外一個叫做韶雨地鐵城的樓盤,并以每平米5600元的價格購買了一套106平米的住宅,向開發商繳納了17萬元的首付款。但到了交房時間,開發商卻沒有按照約定交房。
要房房是坑退錢沒有錢
購房者趙女士:買完以后他給我說2016年6月份交房,6月份房也沒有見,也不動工。完了以后我在開發商找了幾回,他給我說退錢,寫的退款單,一毛錢也不退,現在推來推去就沒有辦法。
從樓盤開發商——廣東省韶關第二建筑公司西安分公司和趙女士的丈夫,在2015年簽訂的退款協議中顯示,2015年的6月和7月分兩次退還趙女士的購房款和違約金,但直到現在,趙女士沒有見到一分錢。
記者調查發現,不僅是購買住宅的人,一些該樓盤商鋪的購房者也有同樣的遭遇。
2013年8月份,陜西藍田的魏女士以每平米36000多元的價錢在這里購買了30平米的商鋪,并給開發商支付了60萬元的首付款,而開發商也沒有按照合同約定,在2015年6月交房。
發現開發商停工后,購房者曾多次找開發商協商退款事宜,開發商也和購房者簽了所謂的退款承諾,但直到現在,購房者并沒有從開發商那里拿到購房款。
售樓經理:許可證在路上跑著呢
采訪中,購房者告訴記者,當初他們買房時,韶雨地鐵城的開發商在售樓部也張貼了《國有土地使用證》等三個證件,但隨著開發商不能如期交房,不少購房者在維權后發現,這三個證件也有問題。
根據相關規定,開發商要進行商品房開發銷售,必須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然而,開發商當時只給購房者出示了《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以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購房者魏娟娜:我就問售樓部那個經理,說人家不是五證,你這個證件咋不夠,他說現在給你提供這三個證,另外兩個證正在路上跑著呢。
在發現開發商不能按期交房,房款也要不回來時,一些購房者起訴了開發商。律師查詢后發現,開發商當時提供的三證藏著貓膩。
西安市不動產登記局信息處處長呂盛昌:確確實實是一個偽造的假證,上面記載的內容全部是假的,地號也是不存在的,單位也是不存在的,包括證號,最關鍵的證號和單位名稱這一塊,完全都是沒有的,咱們沒有登記過。現在向公安部門對他制造假證的情況進行報案,再一個下一步我們向相關部門移送違法建設的情況,由相關部門進行查處。
開發商提供給給購房者的《國有土地使用證》是假的,那么《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是真的嗎?記者來到西安市規劃局了解得知,規劃證也是假的。
目前西安市規劃局已經就開發商偽造《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向公安機關報案。
開發商:沒五證很正常邊建設、邊辦理、邊出售
在記者采訪中,根據業主出示的購房合同日期發現,韶雨地鐵城這個樓盤至少從2011年就已經開始對外銷售,一直到2015年的下半年依然有購房者在這里買房。那么一個五證不全的樓盤為何能存在這么多年。
記者從廣東韶關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西安分公司的總經理蔡新剛那里了解到,韶雨地鐵城這個項目確實沒有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原因是土地過戶手續還沒有辦下來。
既然土地所有權沒有過戶,開發商為什么能建樓盤對外銷售?給購房者展示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又是從何而來的呢?
記者:你這啥手續都沒有嗎?
韶關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西安分公司總經理蔡新剛:沒有,你隨便,咋?
記者:業主正常維權嗎?
蔡新剛:業主維權業主維權去么,跟我有啥關系?
記者:那你是企業的負責人么?
蔡新剛:我,負責人,我是搞開發的。
記者:對呀,這個項目就是你們開發的嗎。
蔡新剛:問前任去,我剛上來。
隨后記者又通過電話聯系到了開發商的另外一位負責人楊旭耀。
韶關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西安分公司副總經理楊旭耀:我們賣房的時候壓根沒有五證,哪里來的五證。
記者:你沒有五證你還能賣房呢?
楊旭耀:2013年前之前西安市就有好多這種情況,70%的樓盤邊建設、邊辦理、邊出售。2013年之后,房管局再不允許隨便賣房,證件不全就不能賣房,從那以后我們再沒有賣過。
據這位楊經理說,2013年以后,他們就不再賣房。然而在購房者給記者出示的購房合同中顯示,至少在2015年7月份,開發商還在對外銷售。
監管部門:前期不知情已按程序處理
一個樓盤五證不全,依然違法銷售多年,那么,作為對商品房銷售環節進行監管的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對此知情嗎?
購房者告訴記者,在他們發現開發商偽造證件,并違法銷售后,曾多次向多個部門投訴,但直到今年2月份,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局才叫停開發商的違法銷售行為。
記者:在銷售的過程中進行過制止沒有,或者進行過執法沒?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局執法監察隊二科科長賈冰:這個前期我不知道,我接手之后,一個是對他售樓部進行檢查,在現場張貼公告,就是告知群眾這個項目手續不全,不要購買。
賈科長告訴記者,目前他們也已經約談開發商,責令其盡快解決購房者的訴求,要求退款的立即退款,繼續主張開發商履行合約的,開發商應盡快完善相關手續,并明確交房期限。
據了解,目前已經有購房者拿到了法院的勝訴判決書,法院判決要求,開發商退還業主購房款并賠償利息。法律專家表示,業主想要拿回自己的購房款,一方面要依靠政府部門的行政監管,另一方面還需依靠法院的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