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3月15日,又有一個個消費“坑”被曝光,其中有一個中介賣房新套路——先“鎖盤”再慢慢幫你賣,各位業主一定要注意。業主在中介處放獨家盤,一不小心就會“被網簽”;夫妻共有房產或夫妻以單方名義購買的房屋在轉讓時,如沒有配偶方簽名,這種隱形共有的房產一旦鬧出糾紛,解決起來非常麻煩。
案例一:業主“被網簽”中介罰一萬
日前,廣州市住建委在官網發出行政處罰通知書,廣州裕豐咨詢顧問有限公司因違規,被罰款一萬元。
根據廣州市住建委發出的處罰通知書,裕豐地產因為為業主唐某辦理標的物為廣州市天河區雍景街9號某房的房屋交易過程中,未取得其同意擅自辦理存量房網上交易手續。據地產人士分析,業主“被網簽”往往是中介公司保護獨家盤、防止業主“飛單”的一個做法。市民張先生最近在放售海珠區一處房源時,也多次被地產中介游說放獨家盤,他看了這個處罰案例時對記者表示,以后要警惕別放獨家盤才行,否則容易“被網簽”。
廣州市房地產中介協會會長廖俊平告訴記者,近年來,經紀人推廣獨家代理形式的力度不斷加大,造成的糾紛也時有發生。較典型的案例是業主投訴經紀人未能在協議規定的期限內售出物業,業主認為這是經紀人未大力推廣獨家代理的物業造成的。甚至有證據表明,某些經紀人在協議規定期限快到時找虛假買家“完成”獨家代理,由此造成進一步糾紛:業主不認可這樣的“成功代理”,而經紀人則據此索要傭金。
解決方案
建立獨家共享平臺
市房地產中介協會認為各行爭取獨家盤未必是最佳做法,該協會自去年7月起在花都試點獨家共享平臺,希望以此引導市場行為,不過據了解,該系統初期只有10家中介參與,廣州大中介在花都的分行全部不參加獨家分享平臺,后來也沒有再試行下去。
地產人士認為,獨家共享平臺可以保護收盤中介行的利益,同時也可以讓同行共享信息,模式的確非常完美,但是與快速銷售、獨占傭金的現行模式相距太遠,短時間內較難為業界所接受。
辦房產證預留業主電話
有業主提出,我的房子被人無故網簽“鎖盤”,難道我一無所知嗎?據悉,在房產證出新證時,業主可留下自己的手機號碼作為資料保存。一旦該房屋進行遞件過戶等程序,業主將收到短信提示,但這個信息僅包括交易登記過程。
資深按揭人士鄭大源透露,二手房網簽對業主缺乏短信通知。即使有短信通知也沒有意義,因為做網簽時雖必須輸入手機號碼,但如有短信通知,做網簽的人就會用自己人的手機號碼,真正的業主無法收到短信。對此,二手房網簽過程必須自動默認發送給房管局留存的業主手機號碼,可新添接收短信的新號碼,但不可以刪除業主的手機號碼。
案例二:隱形共有房產糾紛要看交易程序進度
廣東格林律師事務所張旭峰律師向記者提供了兩個隱形共有房產的仲裁案例,第一個是丈夫私賣房產,買家支付首期款并搬入房屋居住,但未辦遞件手續,后被妻子發現而導致合同未能履行。第二個案例則是丈夫在未告知妻子,也未經妻子同意的情況下,將雙方購買的商品房轉讓給他人,他人支付了房款并雙方進行了過戶登記。這個案例最終在仲裁委裁決下認定丈夫的處分房產結果有效,妻子請求返還房產不予支持。
據張旭峰律師分析,第一個和第二個案例大致相同,但差別只在于辦理房產轉移登記的程序,第一個只是簽訂合同并支付首期款,不動產轉移登記尚未發生,故此合同雖然有效,但處于履行不能的狀態,交易雙方只能解除合同;第二案例則是已發生了不動產轉移登記,合同保護善意第三人。
解決方案
出示婚姻證明
業主出售房屋并簽約,正規中介都會要求業主出示婚姻證明文件。從房產證出證時間和婚姻證明時間可以相證是否需要配偶簽名,離異人士可出具離婚證或無婚姻記錄證明。
據了解,房改房在檔案中有記錄業主的配偶情況,交易登記中心遇到一手房改房出售時,必須強制業主配偶出現并簽字,對于商品房來說,如果業主只有一個名字,則不需要配偶出現。不過隱形共有房產的問題往往是妻子或丈夫被偷賣房屋,所以買家為確保交易順利,可要求業主出示婚姻證明。
按步驟支付中介傭金
記者日前參與了一個中介行業法律沙龍,出席的中介人士在分析這些共有房產處理辦法的時候,唯一關心的是——發生糾紛,我的傭金能否拿得到?有法律人士建議,買賣合同簽約時,中介應主張一次性獲得居間服務的傭金,即使買賣雙方提出要分期支付,也口頭答應,書面合同依然要寫上一次性支付傭金。
從買賣雙方來說,買賣房屋并非簽一份買賣合同就可以完成,買家可能涉及貸款,必須在貸款申請同意書獲得后才遞件,等到出新證,還要在尾款到賬后業主才會按約定的條款交接房屋,故此買賣雙方要保護自己權益,應按步驟支付傭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