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并遵守相關規定。
終于有人把互聯網理財講明白了!

為此,有必須注意的三大建議:第一,應盡可能多地留下平臺方提供的實物資料,比如在理財咨詢階段,應索要平臺相關宣傳手冊。平臺宣傳手冊上的信息,可能成為日后維權的有力證據。

第二,建議不要與代理商簽訂協議,應直接與平臺簽訂書面投資服務協議。代理商僅負責代理開戶,并不提供平臺服務。如果沒有書面協議,一旦發生糾紛,既無法確認投資者交易商的身份,也無法確認投資者與平臺之間是否存在合同關系。現實中,很多投資者投訴無門,就是因為沒有書面合同。
標簽:貨幣基金|收益率|互聯網理財
責任編輯:李志萍
分享到:
相關新聞
新年第一批銀行理財產品收益率繼續“5字頭” 2015-01-04 | |
年末理財有錢也別太任性 股市再瘋不懂別追 2014-12-10 | |
銀行理財遇“政策感冒” 高收益或成未來競爭“殺手锏” 2014-12-08 | |
推銷基金提成僅次于賣保險 銀行理財陷低谷 2014-11-18 | |
互聯網理財平臺風起云涌 盈利模式難解 2014-11-06 |
我來說兩句
特別說明:轉載內容(即來源未注明“晉江新聞網”或“晉江經濟報”的稿件)文章僅代表原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如果您認為轉載內容(即來源未注明“晉江新聞網”或“晉江經濟報”的稿件)侵犯了您的權益,請您來電或來函告知,并提供相關證據,一經查實,本站將立刻刪除涉嫌侵權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