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24年22萬變8千 建行:打官司也告不贏
據經濟之聲報道,1989年,丹江口市民盛忠奎夫婦受到高額回報的誘惑,把2000元積蓄以保值儲蓄的方式,存入了建設銀行(行情, 問診)丹江口支行。按照建行的承諾, 24年后盛忠奎可以連本帶息一共拿到22萬元。
盛忠奎說:“當時兩千塊錢可以買一個小商鋪,現在可以賣到三十多萬了。為這事我和老伴還吵了一架。他說銀行多靠得住,到時候我們老了,退休了,拿到這錢還能起點兒作用。”
但事情并未像他們想象的那么美好。今年9月份,當盛先生滿懷欣喜的去建行取錢時,卻被建行丹江口支行的一位姓魏的主任告知他們搞錯了,這項業務已經被人民銀行叫停了。
魏主任介紹,上世紀80年代期間,通貨膨脹很高,各種銀行為了穩定存款,相繼出臺了不少非常規辦法。比如建行推出的一項保值儲蓄業務,期限長達24年。但1989年央行下發緊急通知,叫停了這類違規業務,并規定保值儲蓄的期限最多不能超過8年。
可盛先生對此毫不知情。按照建行現在的說法,盛先生存入的2000元錢,在24年后本息僅僅能兌現8400元。這與當初22萬元的承諾想去甚遠。
與盛先生有相同經歷的在丹江口有70多人,涉及金額8萬元左右。如果按照當初的承諾,建行需要支付給他們大約800萬元。但目前建行只同意給出4倍左右的補償。
對于建行的說法,有的儲戶非常不滿,表示要通過法律手段來解決。魏主任回應,即使打官司,儲戶也不會贏。
和盛先生有同樣遭遇的儲戶王新民則認為,因為建行高薪攬儲發生在1989年9月份,而人民銀行發通知叫停則在10月份。所以建行的做法至少存在兩個漏洞:“一個漏洞是人民銀行的文件沒有講,在十月份以前已經辦了存款的怎么辦。另一個漏洞就是,建設銀行一直沒有采取措施,當時辦了的怎么辦?這件事一直拖到現在。”
一位從事經濟訴訟的律師表示,在這件事里銀行確實有責任。他說:“這里面有兩個問題,一個問題是這是一個合同關系,一方單方面變更合同條款的時候,他必須告知對方,并且獲得對方的認可。第二個,作為人民銀行,作為行政機關,它出的規定是不是算是‘不可抗力’,這個也值得商榷。“
目前,建設銀行總行沒有對此事做出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