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家上市公司籌辦民營銀行 監管待完善
專家稱,民營銀行的大量出現,一定是在利率市場化改革完成之后,也應該在存款保險制度建立之后
盡管銀監會關于民營銀行試點仍沒有新進展,但絲毫沒有阻擋上市公司申請創辦民營銀行的熱情。從金融“國十條”明確表示要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金融行業后,各地掀起民營銀行申辦熱潮。其中,上市公司對此尤其熱情。據統計,今年申請或有計劃申請籌辦民營銀行的上市公司或其大股東已達27家,且數字仍在不斷增長中。
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國家政策鼓勵,民間資本熱捧,對于民營銀行發展來說不是壞事。但值得注意的是,這種高漲的熱情背后,有不少是基于投機心理。甚至不排除將民營銀行當作抽水機,做關聯交易;不排除利用民營銀行制造概念提升名氣,炒作股價等等可能性。監管層對此應該警惕,而申辦民營銀行的企業也應該端正態度。
根據國家工商總局最新公示信息顯示,名稱獲準的民營銀行又新增三家:國信銀行、東吳銀行、冀商銀行。據業內人士透露,其中冀商銀行就有上市公司參與籌建。此前,獲核準的蘇寧銀行、華瑞銀行、蘇南銀行、錫商銀行、中聯銀行等也有上市公司參與其中。
雖然不少地區申辦民資銀行熱情高漲,但有關民營銀行的細則以及監管指標等,目前銀監會都未明確出臺政策。
此前有報道稱全國首份地方版《試點民營銀行監督管理辦法(討論稿)》 (以下簡稱《辦法》)已報至銀監會,并被銀監會列為“范本”,成為制定全國版細則的重要參考。《辦法》對民營銀行的設立門檻、股東資質、股權變更、公司治理以及機構撤銷等方面做出了全面的規定。
不過,郭田勇表示,并不需要有針對性的細則,《商業銀行法》中關于業務范圍和門檻的規定同樣適用于民營銀行。
他提到,近年來,民間資本一直申請要求發起設立民營銀行,許多民間投資者為此做了大量準備工作。但對于民營銀行可能出現的風險,監管機構及相關各方現在還難以充分預計,因此,要先通過試點。出于控制風險的考慮,試點會選取實力雄厚的企業。
郭田勇還表示,當前銀行的退出機制不完善,擴大試點需慎重。未來不排除中國出現數百家甚至千家民營銀行。但民營銀行的大量出現,一定是在利率市場化改革完成之后,也應該在存款保險制度建立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