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自擔民營銀行有望開閘

繼上月19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首提“探索設立民營銀行”之后,日前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金融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下稱《意見》)。《意見》提出繼續執行穩健的貨幣政策,合理保持貨幣信貸總量等10條指導意見。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發布的《意見》明確提出,“擴大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業”,“嘗試由民間資本發起設立自擔風險的民營銀行、金融租賃公司和消費金融公司等金融機構”。這是時隔半個月后,監管層再提“設立民營銀行”。專家表示,從國務院常務會議到國務院辦公廳文件,兩度重申“民營銀行”意味著設立民營銀行的大門將要開閘。
“盤活存量”路線圖出爐銀監會首次官方解讀
據了解,此次發布的《意見》共十條重點要求,其中包括繼續執行穩健的貨幣政策,合理保持貨幣總量;引導、推動重點領域與行業轉型和調整;整合金融資源支持小微企業發展;加大對“三農”領域的信貸支持力度;進一步發展消費金融促進消費升級;支持企業“走出去”;加快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進一步發揮保險(放心保)的保障作用;擴大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業;嚴密防范金融風險等。
事實上,新版“國十條”的核心要點,在6月19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后就已被業界所熟悉。有意思的是,在《意見》發布的同時,銀監會相關人士在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首次就此做出官方解讀。這也被業界視為“盤活存量、用好增量”的路線圖。“新"國十條"在"盤活存量"方面,主要包括創新外匯儲備應用、探索發展并購投資基金、擴大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業等十項措施。而在"用好增量"方面,未來政策將聚集在支柱產業、過剩行業的消化轉移類企業、小微和三農等八大重點領域。”中國銀監會主席助理、新聞發言人楊家才強調,這次公布的指導意見,核心是在繼續執行穩健貨幣的前提下,盤活存量、用好增量。目標是促進經濟穩中求進、穩中有為、穩中提質,切實解決經濟運行中的結構性矛盾和資金分布不合理的問題,同時要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金融風險。
A
繼續執行穩健的貨幣政策不因經濟增速放緩轉向
在此次發布的《意見》中,首要提出的就是“繼續執行穩健的貨幣政策,合理保持貨幣信貸總量”的總基調。這與6月19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傳遞出的貨幣政策信息高度一致。
銀監會強調,《意見》確立的基本思路就是按照穩中求進、穩中有為、穩中提質的要求,繼續執行穩健的貨幣政策,不因經濟增速放緩轉向寬松,也不因當前一時貨幣增長較快而轉向緊縮。業內人士表示,銀監會上述表態意味著此前寄希望于經濟下滑倒逼管理層轉向寬松的愿望破滅。
根據銀監會解讀:要堅持穩健政策,一方面是要把好流動性控制的“總閘門”,另一方面,就是要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積極盤活存量,用好增量”。充分發揮運用再貸款、再貼現、差別存款準備金動態調整機制等政策工具對資金流向的引導功能,同時穩步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更大程度由市場決定資金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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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談“設風險自擔民營銀行”年內將設一至兩家民營銀行
在6月19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金融八條”首提“探索設立民營銀行”之后,西南財經大學金融學院副教授翁舟杰在接受《金融投資報》采訪時就曾強調,此前業界對于民營銀行設立的探索還僅僅只是局限在學術界,此次探索設立民營銀行在國務院會議提出意味著民資進入金融業有望提速。
而在僅僅時隔半個月后,日前發布的《意見》再提“民營銀行”。《意見》明確提出,“擴大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業”,“嘗試由民間資本發起設立自擔風險的民營銀行、金融租賃公司和消費金融公司等金融機構”。經濟學家、國務院特邀監察員梁小民表示,這意味著設立民營銀行的“閘門”將要打開。“據我說知,今年在政策層面至少會設立一至兩家民營銀行。然后通過試點,權衡并檢驗民營銀行的發展,為未來進一步開放銀行業門檻提供政策依據。”針對政策放開后第一個民營銀行將花落誰家,中央財經大學金融學院教授郭田勇表示,由于溫州的民間資本風險較大,“跑路”現象時有發生,所以在設立民營資本銀行方面并不占優勢,而相比之下,另一個試點城市,同樣民營經濟發達的泉州勝算的機會稍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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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時鎖定、防控和化解風險”
為了激活存量貨幣,自6月下旬以來監管層開始擠出金融市場的泡沫。6月底,“央媽”翻臉變“后媽”,拒絕“放水”,一度引發銀行因短期流動性短缺而導致“錢荒”。
而在此次發布的《意見》中,再次強調要嚴密防范金融風險。《意見》要求,深入排查各類金融風險隱患,適時開展壓力測試,動態分析可能存在的風險觸點,及時鎖定、防控和化解風險,嚴守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繼續按照總量控制、分類管理、區別對待、逐步化解的原則,防范化解地方政府融資平臺貸款等風險。認真執行房地產調控政策,落實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加強名單制管理,嚴格防控房地產融資風險。“按照理財與信貸業務分離、產品與項目逐一對應、單獨建賬管理、信息公開透明的原則,規范商業銀行理財產品,加強行為監管,嚴格風險管控。”《意見》稱。
此外,要拓寬保險覆蓋面和保險資金運用范圍,進一步發揮保險對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積極作用。
國務院:探索設立自擔風險的民營銀行 2013-06-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