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臺患上稅收依賴癥:收入越多消費稅越少?

收入越來越多,繳納的消費稅卻越來越少,這樣的事情就發生在白酒龍頭貴州茅臺(600519)(600519.SH)身上。為了實現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茅臺一步步蠶食國家稅收,繳納的消費稅越來越少。
貴州茅臺2013年一季報的數據顯示,公司實現營業收入71.66億元,同比增長近兩成。原本應該與收入一起水漲船高的稅收卻大幅下降,公司營業稅金及附加只有5.87億元,同比反而下降了27.35%。在營業稅金及附加的諸多科目中,能夠調節且幅度如此之大的,只有白酒的消費稅科目。
營業稅金及附加主要包括營業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和教育費附加等。由于其他稅收基本固定且數額不大,在白酒企業中,消費稅成為主要的稅收負擔。根據國稅總局2009年下發的國稅函[2009]380號,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由稅務機關根據生產規模、白酒品牌、利潤水平等情況在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50%至70%范圍內自行核定。
也就是說,按照最低50%的銷售價格計算,白酒企業繳納的消費稅應該占收入的10%左右。但是茅臺所繳納的消費稅卻從2012年起一路走低,遠遠低于10%的最低標準。2012年茅臺實現營業收入264.55億元,繳納的消費稅為18億元,消費稅稅率只有6.8%,即使加上應交消費稅的2.6億元,消費稅稅率也只有7.79%。而在之前的兩年,茅臺的消費稅稅率一直穩定在10%左右,直到2012年稅率猛然下降。
到了2013年一季度,茅臺營業稅金及附加只占同期收入的8.19%。而且,根據歷年數據可以發現,消費稅占營業稅金及附加的上限比例接近80%,按照上限估算,一季度茅臺消費稅只占公司營收的6.56%,這創下了2009年8月白酒消費稅改革以來的新低。按照10%的最低標準,茅臺一季度少繳納消費稅2.47億元。
記者就此事多次致電茅臺,但公司電話一直處于無法接通狀態。消費稅是國稅,貴州茅臺消費稅大幅走低,意味著公司所在的貴州省上繳中央國庫的稅收減少,貴州省國稅局是否與茅臺達成某種默契局外人不得而知。
貴州茅臺收入不斷增加,但繳納的消費稅卻越來越少,遠低于10%的最低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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