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開展2016年名師“送培下鄉”活動的通知
有關設區市、縣教育局,平潭綜合實驗區教育局,有關高校,省普教室:
根據省深化精準扶貧工作會議精神,今年我廳繼續對23個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和平潭綜合實驗區開展名師“送培下鄉”活動。現就2016年名師“送培下鄉”活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送培地區
23個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和平潭綜合實驗區(以下統稱為送培地區)
二、承辦單位
教育部福建師范大學基礎教育課程研究中心(以下簡稱為福師大課程中心)、福建師范大學教育學院(以下簡稱為福師大教育學院)、福建教育學院、福建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泉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和省普教室等。
各承辦單位的聯系人信息和對應的送培地區詳見附件1、2。
三、活動時間
每個送培地區開展送培活動2-3天,具體時間由送培地區與承辦單位協商確定。
四、講學團成員
講學團成員由承辦單位在全省范圍內擇優聘請,以國培、省培專家,特級教師,省市教學名師、學科教學帶頭人等優秀骨干教師為主。每縣中小學講學團成員一般為10人,幼教講學團一般為6人。
五、培訓內容和形式
送培活動以提升教師教育教學能力為主,可采取專題講座和開設示范課、觀摩課、研討課、聽課評課等多種形式,鼓勵承辦單位創新送培方式,探索利用網絡平臺對送培地區開展線上線下相結合的送培模式。
六、活動經費
講學團的活動經費由省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專項經費承擔,中小學講學團的活動經費為20000元/縣,幼教講學團為12000元/縣,主要用于講學團人員的食宿、交通、講學補貼、培訓資料和教學用品等有關支出。
七、工作要求
1.各送培地區教育局主要負責本地參訓教師的組織安排和提供培訓場所,協助承辦單位做好講學團成員的食宿安排等相關工作,同時主動與承辦單位溝通聯系,共同研究制定送培活動方案。活動結束后1個月內,送培地區教育局應在收集、匯總參訓教師反饋意見的基礎上形成本地送培活動反饋意見(見附件3,含電子版),并報送福建省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指導中心(以下簡稱為省指導中心)。
2.承辦單位要做到訓前有調研、訓中有互動、訓后有跟蹤,精心設計送培活動方案,選聘優質師資,提高送培活動的針對性和實效性。請各承辦單位于2016年4月8日前將送培時間安排表(附件4)的電子版報送省指導中心。全年送培活動完成后,承辦單位應于2017年1月15日前將活動總結、開課情況一覽表(附件5)報送省指導中心(含電子版)。
3.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有關單位應支持本地(單位)骨干教師參加送培活動,合理調整有關工作安排,為講學團成員參加送培活動提供便利。
福建省教育廳辦公室
2016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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