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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經濟網北京4月26日訊 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的《關于進一步釋放消費潛力促進消費持續恢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指出,“穩定增加汽車等大宗消費,各地區不得新增汽車限購措施,已實施限購的地區逐步增加汽車增量指標數量、放寬購車人員資格限制,鼓勵除個別超大城市外的限購地區實施城區、郊區指標差異化政策,更多通過法律、經濟和科技手段調節汽車使用,因地制宜逐步取消汽車限購,推動汽車等消費品由購買管理向使用管理轉變。建立健全汽車改裝行業管理機制,加快發展汽車后市場。全面取消二手車限遷政策,落實小型非營運二手車交易登記跨省通辦措施。對皮卡車進城實施精細化管理,研究進一步放寬皮卡車進城限制。”
《意見》還提出,“支持新能源汽車加快發展。加快構建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推動汽車、家電、家具、電池、電子產品等回收利用,適當放寬廢舊物資回收車輛進城、進小區限制。”“以汽車、家電為重點,引導企業面向農村開展促銷,鼓勵有條件的地區開展新能源汽車和綠色智能家電下鄉,推進充電樁(站)等配套設施建設。”
(王躍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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