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全國新聞聯播》報道,工信部近日向7家新能源“騙補”車企下發行政處罰決定書。這是繼去年12月處罰首批4家“騙補”車企后,工信部開出的第二批“騙補罰單”。兩批11家車企的處罰相繼落地,意味著打擊新能源車“騙補”,進入處罰執行期。
七家收到工信部行政處罰決定書的企業分別是金華青年汽車、上汽唐山客車、重慶力帆乘用車、鄭州日產汽車、上海申沃客車、南京特種汽車制配廠和重慶恒通客車。
工信部的處罰決定是撤銷這些汽車制造商生產騙補產品的公告,這意味著7家公司相關騙補產品不再具備生產資質。同時暫停7家公司申報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資質,責成這些公司進行為期2個月的整改,整改完成后,工信部將對整改情況進行驗收。
和去年被處罰的“有牌無車”的4家企業相比,此次落實處罰的7家企業,騙補原因更為復雜、時間更長。在工信部公布的處罰決定書里,7家車企被罰的原因各不相同。其中,金華青年汽車交付的巴士車輛實際安裝電池容量小于公告容量。上汽唐山客車有30輛車沒有安裝電池和電機控制器,和《產品公告》不符。此次被處罰的企業,除了存在實際新能源車產品和公告指標不一致的外,上海申沃客車還有79輛車在2015年尚未安裝電池,但已開具發票并登記上牌。
工信部部長苗圩在今年中國電動汽車百人會上強調,未來將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專項督查,嚴厲打擊騙補行為。此前他曾表示,對于新能源騙補絕不姑息。“不管有多少量,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這些企業跑不了,國家財政補貼沒有全部到位,沒補的錢一定扣下來,已經補的錢一定要扣回,并且依法處置,直至取消企業資質。”
去年多部門對我國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情況和財政資金使用管理情況進行專項核查。檢查涉及90家主要新能源汽車生產商,包括2013年-2015年已獲得和已申報中央財政補助資金的新能源汽車40.1萬輛。
(記者 馬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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