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央視3·15晚會,江淮同悅轎車、大眾DSG相繼被“點名”,引起業(yè)界和消費者的廣泛關注。加上其后披露的奔馳等豪車車內異味等問題,至此由來已久的汽車質量問題集中爆發(fā),一下子被推上輿論的風口浪尖。
車業(yè)深陷“質量門”
3·15晚會曝光,江淮同悅轎車為了節(jié)約成本,采用價格相對便宜的普通鋼板代替防腐性能較好的鍍鋅板,造成鋼板生銹,給車主帶來極大安全隱患。而困擾大眾車主多年的DSG問題也再次被追問。全球范圍大眾汽車搭載DSG變速器技術的汽車都出現不同程度的問題,在中國內地僅僅搭載了7擋DSG變速器的汽車就多達數十萬輛,影響極大。
事實上,央視3·15晚會曝光的車企質量問題并非個案,問題企業(yè)也絕非大眾、江淮兩家。近年來,諸如車內異味嚴重、方向機漏油,機油乳化,發(fā)動機爆震敲缸等案例比比皆是。中國汽車質量網的數據顯示,2012年共收到11631宗汽車投訴。其中,一季度投訴量為2653宗,共涉及90個汽車品牌,276個車型;二季度投訴量為3000宗,共涉及97個汽車品牌,311個車型;三季度投訴量為3066宗,共涉及93個汽車品牌,293個車型;四季度投訴量為2912宗,共涉及102個汽車品牌,316個車型。
日前發(fā)布的2012年度中國汽車產品質量與服務質量投訴分析報告顯示,新車投訴量繼續(xù)攀升。購車3個月內出現問題的車輛投訴占總投訴量的一半以上,購買一年內的新車投訴量占比高達八成。伴隨著豪華車市場的高速增長,豪華車投訴也呈增長趨勢:2012年豪華車投訴同比增長0.66%。此外,2012年中國汽車整體故障率為56.9%,同比增長2.1%。每百臺中有1.04臺出現燃油泄漏,0.96臺出現制動失效,0.81臺出現轉向失效,0.53臺出現車身開裂,此類故障觸及了消費者人身生命安全的權益底線。此外,中國整體汽車故障發(fā)生率呈現由東部沿海到西部邊遠地區(qū)遞增現象。城市經濟活躍度越低,汽車故障發(fā)生率越高。近半數消費者沒有得到汽車售后服務體系的處理。而這部分消費者中僅有7%進行了投訴,而77%的投訴最終得不到解決。
一石激起千層浪
無獨有偶,繼大眾、江淮登上今年央視“3·15”晚會并表示實施召回后,包括上海通用、豐田(中國)在內的多家車企日前紛紛表示,已經向國家質檢總局備案了召回計劃。
3月18日,寶馬宣布,因剎車存失靈隱患,在中國召回2116輛進口X5。上海通用也決定從3月18日起,召回部分缺陷汽車,共計5744輛。召回范圍包括2012年7月13日至2013年3月8日生產的5008輛國產別克君越轎車;2012年7月11日至2013年2月18日生產的736輛進口凱迪拉克SRX汽車。東南汽車決定從3月20日起,召回2012年9月6日至2013年1月11日期間生產的部分V5菱致汽車,涉及數量6335輛。豐田汽車(中國)將召回部分進口FJ酷路澤汽車,生產日期為2007年12月至2013年3月。據該公司統(tǒng)計,在中國內地涉及約4400輛。而稍早些時候,雷諾、現代、克萊斯勒、本田、英菲尼迪等都宣布召回部分問題車輛。
除了外資品牌外,自主品牌召回也開始積極主動,“3·15”之前的3月初,長安因CS35機油乳化問題主動召回。
“3·15”前后,汽車企業(yè)雖不能用“召回潮”來形容,但是企業(yè)主動、被動的召回,非過去任何時候相比,“3·15質量門”儼然已在汽車企業(yè)中煽起召回之“蝴蝶效應”。
過去若干年,中國消費者似乎被車企“另眼相看”。國際上時而出現召回,但同樣的問題,外資企業(yè)很少在中國召回,自主品牌召回更是少之又少。自2013年開始,我國汽車召回法律制度剛剛從部門規(guī)章“升級”為國務院法規(guī)正式開始實施。這透露出一個明顯的趨勢:國家希望汽車行業(yè)走出過去無序、雜亂、消費投訴無法可依或者無處伸冤的局面,而車企及時有效地主動召回有助于樹立值得信賴的品牌形象。
呼喚法治與誠信
雖然《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已于今年元旦正式實施,國內召回數量、次數均有顯著上升,但依然在挑戰(zhàn)著公眾對條例執(zhí)行力的信任。由于汽車技術的復雜性,走進千家萬戶后,汽車消費者權益的保護更加艱難,真正落到實處尚任重道遠。
事實證明,中國的汽車消費者享受到的法規(guī)和標準的保護力度亟待提高。沒有嚴格的法規(guī)保護,消費者的尊嚴不會從天上掉下來,還要在消費者保護組織、質量監(jiān)管部門、媒體等多方努力下艱難地爭取。對于汽車消費來說,法治和誠信是消費者權益的源頭。面對消費者個人的合法權益,以及汽車社會公共安全的巨大責任,企業(yè)能不能誠信擔當是汽車社會和諧的基石,廣大汽車消費者迫切呼喚法治與誠信。
現在,一個值得注意的現象是;平日投訴解決一拖再拖,直到“3·15消費者權益日”才有轉機,投訴的產品和服務質量問題才會受到各界空前的重視,特別是被集中曝光在央視鎂光燈下的問題才能迅速得到企業(yè)回復或解決,“3·15速度”讓人歡喜讓人憂。然而,曠日持久的消費者權益問題豈能依賴一個“3·15”一年曝光一次就能根除。而且即使“3·15”曝光的問題得到了解決,但那些沒有被曝光的呢?只重視3·15期間的客戶服務而忽視日常客戶訴求,這是一種目光短淺的表現。汽車消費維權,不應該只是在“3·15”才被人提起的話題,更不應該只是在央視3·15晚會曝光后才被人提起的話題。
媒體的監(jiān)督職能充當消費者權益的“保護傘”本無可厚非,但這種軟性的約束力必須匹配有長效的法律法規(guī)才能發(fā)揮真正的作用。要推動中國汽車工業(yè)健康有序的發(fā)展,建立起長期有效的機制和行業(yè)規(guī)范已經迫在眉睫。這不僅是市場經濟發(fā)展的內在需要,同時也是衡量消費環(huán)境優(yōu)劣與市場成熟度的重要尺度,只有靠完善的法律法規(guī)護航才能讓消費者的權利得到切實的保障,中國也才能真正走上由汽車大國向汽車強國的轉變道路。(李永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