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民晚報 《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新國標9月1日起實施,其中規定時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重量超過40公斤的電動車,被作為輕便摩托車納入機動車管理范疇。
電動車上路或需考駕照
1000多元的電動車,去車管所辦張非機動車牌照,無論年輕人還是老人都可以騎著上路……這樣的局面可能將不復存在。從9月1日起,《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新國標正式實施,電動車正式變身為“輕便摩托車”,納入機動車管理范圍。如今再想騎著電動車上路,可能就要考駕照、上保險了。
針對電動自行車速度太快的問題,新國標規定:時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重量超過40公斤的電動車,被作為輕便摩托車而納入機動車管理范疇。
當然,不是說目前所有的電動自行車都是機動車。新國標中也規定,最大設計車速不大于20公里,具有人力騎行能力,且整車整備質量、外廓尺寸、電動機額定功率等指標符合國家標準規定的兩輪車輛(也就是電動自行車)不納入機動車管理。
各地尚無明確的操作規程
新國標實施后,交管部門將對符合機動車標準、同時具有工信部及公安部機動車公告的產品受理注冊登記;駕駛者則要辦理上牌照、考駕照、買保險等手續后才可以合法上路。
據記者現場走訪,對于新國標中時速超20公里電動車按機動車管理,大多數商家還沒有聽說。一位銷售人員直言,現在銷售的電動車,大概分為兩個類型,一種是踏板式的,另一種腳蹬式的,不管哪一種,時速都沒有低于20公里的。
有商家擔心,目前國內電動車數量龐大,新國標出臺后,可能會有部分企業為迎合消費者心理,用技術手段為車降速,安裝小部件讓車輛參數達標;一旦車到了消費者手中,就有可能通過簡單改變,恢復車輛的本來速度,帶來極大安全隱患。
據悉,目前各地尚未對新國標有明確的操作規程,交警部門暫時仍認可其城區通行。
[編輯:莊明欽]